八,轮回

上一世我和约翰内斯交情很浅,但又可以说是交情“深厚”。

我第一次见到约翰内斯,是我加冕为皇帝的第二年,去琅琊利亚巡视的时候拜访约翰内斯。当时他也只当了两年的武林盟主。

 

“久闻女王陛下大名还有您当年还是白雪公主殿下时候的传奇故事,今日一见,果然是传闻那样,手腕了得,倾国倾城啊。”

琅琊利亚城内,约翰内斯给我倒了一杯茶。那把上面写着“帅”的折扇在上一世就有了。

瓷器,由土制成的贵重物品。在第一个发明这个东西的人出现之前,人们并没有把那漫山遍野的陶土当回事,只知道这块地方土地贫瘠,不适合种地。

而当瓷器被发明出来之后,那原先白送都没人要的土地一下价值连城。那些上流人士第一次知道手中的如此精美的器具竟然是土做成的时候,不少人都觉得难以置信。

我仔细看了看手中瓷茶杯上的花纹。上面是琅琊利亚的新标志。一个红色的五角星,印着一个很有趣的图案。好像是一个弯弯的东西和一个榔头。我抿了一口茶,嗯,茶的味道是那种路上20铜币一斤的东西,万万没想到武林盟主的茶竟然如此平民。

“殿下也对这个图案感兴趣吗?”武林盟主估计是看到了我的不解。

 “愿闻其详。”

约翰内斯慢慢点点头。这个标志是两年前他一当上武林盟主就用上的标志,这和传统的国家标志,也就是国徽有很大的不同,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

“我知道武林盟主您很喜欢红星,那这镰刀锤子有什么意义吗?”我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浪费太多时间。

“这个弯的东西是镰刀,这个直的东西是锤子。两个东西一个代表农民,一个代表工人,两者合一,不就代表了老百姓么?”

 “自由城,就是老百姓的城市,如果没有人民,这个自由城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我是老百姓的一份子,一个人民的城市,自然要有人民的标志。”

约翰内斯还拿出了一面旗。这面旗是红色作为底色,正中间印着琅琊利亚城徽上的那黄色的镰刀锤子。“这是我新设计的旗帜,以后就要用了。陛下您觉得怎么样?”

我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不解之处,但是会谈时间就这么点,之后还要协商驻军,税收一类的问题,我没有时间在这个问题上继续闲聊下去。

“女皇陛下如果感兴趣的话,我这里还有一套这样的茶具,就当是我们武林界和琅琊利亚给您的贡品吧。”约翰内斯笑得十分灿烂,我学了那么久的帝王心术,自认为察言观色能力很强,但是现在我全然看不出面前这个人的任何情感,看不出他的真实目的

这个新上任的武林盟主城府深不可测。

他的真实目的,我在十年后就知道了。

那一天,整个皇都城的大街小巷都挥舞着这面红旗,各种大型建筑物上都挂上了这个标志。

“这是我新设计的旗帜,以后就要用了。陛下您觉得怎么样?”

呵。

约翰内斯,这一世可不一样了啊。

 

艾丁格尔皇都城内,哪怕太阳落山了,还是有不少人在大街上。怀特一世废除了原先斯图尔特皇朝的宵禁,所以除了战事紧急的时候,每天晚上市民们都会选择出门过夜生活。皇都城内的花园大道,怀特大道更是热闹,人群熙熙攘攘。

我简单做了些伪装。我戴了金色的假发,外面还披上了一身黑色的斗篷,这也是我平常偷溜出皇宫的时候用的伪装方法。

我假借和林登万一起出门买食品的名义出门,骗过小矮人七兄弟和维克多,然后熟练地把林登万甩开(这项工作并不比甩开其他皇家侍卫难多少),然后就得到了单独行动的机会。这样我之所以在到处都是我的寻人启事的环境下仍然出门单独行动,是因为我要做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跟踪约翰内斯。

上一世约翰内斯和这一世的约翰内斯当然是不一样的。上一世这时候我还不知道有这个人呢。但是,一个人往往具有多种性格,万一约翰内斯在我背后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怎么办?

其实重活一次,为了避免上一世我悲惨的结局,我已经做了很多改变了。

上一世我从八岁就开始在社交场合露面,这一世我一直到现在国民都不知道我的长相。上一世我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这一世我可以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同样,我对于身边的人也做了很多改变和准备。

上一世我到了最后发现身边的人已经四散而去,这一世我至少提拔了绝对忠诚的林登万——上一世他的表现已经证明了他的忠诚和勇气。上一世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有约翰内斯这个人,更和武林界没有任何关系,这一世我不仅是统帅十国强者的武林盟主,更是让约翰内斯在自己麾下做师爷。上一世我一直到登基加冕才知道共和会这个定时炸弹,这一世我已经提早了20多年了解了。

不知不觉间,这一世和上一世,两个“我”竟然如此不同。

约翰内斯,武林盟主师爷。工作能力很强,反应力和记忆力都十分超群,可以同时处理多个工作。在生人面前总是挂着招牌式的假笑,在熟人面前,至少在我面前总是严肃不过十分钟。

但这个约翰内斯,只是我眼中的约翰内斯。

现在我倒是要看看这一世的约翰内斯到底,究竟,是什么人!

 

文森特已经在皇都流浪了好几天了。

都怪那个女强盗!她把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抢走了不说,还把自己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拿走了!埃尔塔侯国虽然小,但是离皇都很近,照理说他应该很快被找到的,就是因为身份证件没了,所以那些愚蠢的手下一直找不到他。

现在的他在其他人眼中,就是一个平民,还穿得破破烂烂的,简直可以去动物园兼职当动物了。

他也想自己去侯国的办事处,结果还没有看到大门,就被赶走了,说是他这种流民会危害到城市安全,影响市容。

这些城市守卫士兵,训练出来是为了保护城市的。但是现在在他看来,他们只不过是在守护那一片片的身份证件。

而正当自己觉得自己要因为饿冻横死在街头时,他听说有一个地方任何人,哪怕是街上的乞丐都能进去,反而是贵族官员有钱人,进去就需要特殊许可。那个地方的主人十分善良,还主动接济那些有困难的人们。那个地方的主人姓林,虽然不曾露面,但人们尊称为林先生。

并且,武林盟主的师爷约翰内斯也经常来这里。自己和他有过一面之缘,和他曾经比试过武功,说不定在这能够被师爷认出来,之后就好办了。

于是,他迈进了那道大门。“共和会?”“共和会工农俱乐部……这是什么东西?”

“一把镰刀,一柄锤子?加个红星?这个标志很特别啊,是师爷设计的吗?……”

后来,文森特·埃尔塔经常提到这一天。这是后话。

 

约翰内斯穿着一身灰蓝色的衣服和裤子,衣服上面有着很特别的翻领:虽然是翻领,但是还是和立领一样,衣服正面还有四个口袋,在整个大街上很好辨认。人群中不止我一个穿着黑色斗篷,所以我认为约翰内斯应该看不见我。

这时,我看见约翰内斯迅速拐进了一个建筑。这个建筑建在花园大道旁边,有很多人正在陆陆续续走进去。这些人中大多数都是穿着简单的普通人,估计没有门禁,我就跟在人群中走了进去。

正中间的是一个前面有一排石柱的石质建筑,不大,但是十分简约,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这时,我看到了建筑上面的标志:红色的五角星,上面是黄色的镰刀锤子。

完了,完了。

我看到那些跟着我一起走进来的人并没有走进那个正中间的那个建筑,而是走到了旁边的另一个石头砌的房子。那个房子上面的挂牌更是证实了我的判断:

艾丁格尔皇都城共和会工农俱乐部。

“欸,你听说了吗?今天是约翰内斯先生亲自来皇都演讲!”

我忽然感觉眼前一片漆黑,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走出了那个地方。我现在满脑子只是想着一件事情:

这一世,约翰内斯还是和共和会扯上了关系,并且现在在共和会一定地位不低。

完了,完了。

 

自从几十年前蒸汽机被发明出来后,艾丁格尔的国运正如《治国论》说的,生产力大大提升,迅速成为了一个强盛的国家,这也使得艾丁格尔在上百年的战争中一直取得上风。

生产力的提升使得原先的小作坊纷纷倒闭,机器的效率和耐力是人不具备的。很快一个个工厂建立在了大城市中。这也造成很多原先在田地里种地的农民抛弃了原先一辈子种地的生活,转而去大城市的工厂里做工,或者是去矿井里挖矿——蒸汽机和机械使得国家对于矿产的需求飙升。

这时,大家都明白了当年怀特一世要求把煤炭,金银和铁收归政府,而那些宝石矿则交给私人运营开发的用意。当年买下这些煤矿铁矿并没有花多少钱,现在这蒸汽机一使用,煤铁的需求飙升,国家政府则是狠狠赚了一笔。

同时,这又让怀特大帝的英明神武又增加了一分,国内稳定性又提升了。

乡下的农民纷纷到城市,艾丁格尔的几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皇都城人口已经超过了200万,第二大城市也是第一大港口琅琊利亚人口也有将近100万。这些人形成了另外一个群体:工人,并且人数正在不断增加。

所以在共和会中,约翰内斯提议把原先的“农民俱乐部“改成了”工农俱乐部“,并且把这种名为俱乐部,实际上是共和会宣传部的东西开到了城市里。

这时在这个共和会皇都分部,也就是白雪公主看到的正前方的建筑中,约翰内斯走进了会客室。刚才他应邀前来做演讲,现在他正在会客室里等人。

会客室的门被推开了,一个戴着眼睛,穿着黑色西装,腋下夹着一本书的人走了进来。

“约翰内斯,你下次来不用那么正式,认识这么久了,直接推门进办公室就行了。”

“林修容,在这共和会里,你是主席,我只是总书记,下属见上司当然是要这么做了。”

林修容笑着坐在约翰内斯面前,整个会客室里只有两个人。“刚才为了甩开某个麻烦的人,花了点时间。”

约翰内斯看着面前的这个人。这个叫做林修容的人,从十年前就担任共和会的主席,也就是共和会的领导者,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有在这个时代如此先进的思想,确实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天才。

在自己这无数个轮回中,这样的人出现在自己身边着实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林修容也在打量着面前这个总书记。两年前他以师爷的名义加入共和会,不仅在琅琊利亚给共和会一路开绿灯,他提出的理论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比原先共和会的宗旨激进了不知多少,但是这个叫做“共产主义”的理论中,里面的各种思想都直接切中了社会问题要害。

他在两年间写出了《论资本》一书,将自己的思想全部写在了里面,自己也看过这本书,如果公开出版轰动性估计不亚于《治国论》。因此他在共和会里被自己一路提拔,两年时间就坐到了总书记的位置上。

林修容看着面前的这个人。相处了两年,但自己完全没有看懂过他。

“你现在正在帮白雪公主出城,是吗?”林修容首先开了话匣。“东边洛尔王国发生的事,我也是刚刚收到,估计再过一会整个皇都就要实施戒严,你有把握成功么?”

约翰内斯还是摇着折扇:“薛临渊是不是来了?”

“薛临渊?”林修容疑惑了,“他来干什么?”

约翰内斯脸上的表情严肃下来:“我现在有一个计划,但是需要你的配合才能,你听我说……”

 

我现在自己的心情都是很沉重的。我已经知道约翰内斯这一世是什么人了。

我运转轻功,在皇都屋顶上飞檐走壁。街上忽然人群躁动,原来是军队正在清场,说是今夜戒严。可能是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情,但是我已经没有心情知道了。我的内心里没有任何方向,只是在运用着轻功在皇都里瞎逛。

曾经我听过一个理论,哪怕一个人穿越到过去,做了任何的事情,他也无法改变生死。说成人话,叫做寿命是由天注定的(被吊路灯这种不算),这也算是一种宿命论。

这十几年来,我算是把这些都体验一遍了。

皇后还是问了魔镜谁是最美的人,魔镜还是回答了我。

我找了约翰内斯做师爷,但是约翰内斯其实还是实际上的武林盟主,并且还是和共和会扯上了关系,还在共和会里地位不低,与上一世差不多。

我尽量深居简出,避免见到文森特,但是还是阴差阳错把他给劫了。据他上一世的表现来看,如果我现在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一定能认出我。

按照这么下去,我还是会杀了皇后登上女皇之位,和文森特结为夫妻,对外发动战争,然后再被送到路灯上绞死。

这就是命运。

刚才我发现约翰内斯已经和共和会扯上关系的时候,我其实内心是接近崩溃的。如果这个说法真的成立,那我重生又有什么意义吗?

我忽然想到我应该干什么了。

我看了看前方,脚下的速度也加快了。我向皇宫的方向飞速跑过去。因为现在用事实告诉我我并没有重复着无意义的轮回,支撑着我活下去的,还有一个人,一个理应死了将近十年但是现在仍然好好活着的人——

——我的父皇,艾丁格尔皇帝,埃尔维斯·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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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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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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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让魔镜飞》字数:32307,word文档大小:85k

  • GOSEK1

    看着头像我突然萌生了写《让怀表飞》的同人文 不过我写不来这种文章(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