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我不是一个拖更的人。我其实这个文章昨天就写好了,只是看了以后,大概率觉得大家估计不会看下去了(比如我),所以做了一点改进。

这一次的论述承接上一次的观点:为什么中国目前禁止代孕?

为了使文章生动形象,我这一次就采取了问答形式(这就是改进的地方)。有请嘉宾……张三!(罗翔觉得很赞)

照样,感谢观察者网、哔哩哔哩@肝帝董佳宁、百度百科、《资本论》的支持。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代孕是一种普通劳动形式吗?

什么叫代孕?用比较理性的方法来解释的话,代孕就是出租自己的子宫。这是一种涉及到人体器官的交易,或者说将女性的生育能力市场化。将子宫的使用权明码标价放在市场上销售,这个是不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我国法律有一个基本原则:人不能作为商品,不可交易。

这里“人”即指代着人的身体和器官,也包括人身基本权利。

这可以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法则。通俗说,你不能向教育局交钱就可以不用接受教育,因为受教育权是不可以交易的,所以省省心吧。

如果这是一种自愿行为呢?

不可以。首先,没有人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自愿(就像你期末补课也是自愿的一样),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阶级、资本“帮助”她们“自愿”。更重要的是,自愿必须要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比如,张三杀了李四,李四留下遗书说这是他自愿被杀的。假设这个遗书是真的,张三仍然以杀人判决。

这里再一次声明,代孕在中国无论如何是不合法的,所以再怎么自愿都无所谓。国外的情况马上就要讲到。

那如果法律放开对人体器官的交易呢?

好的。代孕只是出租自己的子宫。如果法律放开这一系列行为,相当于放开了吸毒、卖淫、器官交易(熟悉的有卖血)、人口贩卖等等。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代孕不是保障了不孕不育人口的生育权吗,禁止就是对生育权的侵犯?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偷换概念。

首先,权利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自己翻政治书去!保障自己的权力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的权力的基础上。比如,每个人都有住豪宅的权利,但这不是你为了豪宅去抢银行的理由。生育权在这里,就是让代孕实现了生育权,却伤害了代孕者的身体,转嫁了生育的风险、痛苦。

其次,这里混淆了生育权和生育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偷换概念。代孕只是生育权实现的方式之一,而不是生育权本身。生育权才是被法律保障的,而不是生育方式,就像从来没有哪一个法律说要强制剖腹产一样。法律禁止代孕、并不是意味着禁止了生育权,辅助生育的方式随着科技的发展已经很多了,有很多也是合法的,国家也积极保障公民的生育权。

代孕是一种新的劳动形式,赋予女性新的经济地位,进步社会分工,不是吗?

不知道有没有女生看我这篇文章(最好回复一下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哪里有问题……),我说,以后你们听见有人说这种话,直接可以一拳呼上去,我在心里表示支持——别把人打出事了,不然你还要赔偿。

回归正题,我帮翻译一下,就是帮别人生孩子和去工厂打工开挖掘机没什么区别。这里就要说明了,对于劳动,我们首先要看它生产出的商品是什么。任何劳动都会产生商品。代孕生产出的商品则是人类婴儿,这就是代孕与传统劳动形式的最本质的区别。

我已经说过,人本身不能交易,自然包括婴儿。现在还认为这一个问题有道理的人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当然可能是你没看到之前的那个东西)。再说一遍,代孕的目的本质上其实就是生孩子(不然呢),如果这个成立,那为什么不开放贩卖儿童?反正都只是交易孩子而已。

再从伦理角度说,代孕过程中代孕者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母性,心理上会将自己带入到那个孩子母亲的身份上去。将这个孩子从代孕者那边拿走,这无疑是反人性的。当然,伦理本来就是一个玄之又玄的东西,受各个地区文化不同,甚至它到底指什么也不清楚,所以不认同这一条的我也理解。

现实中剥削多了去了,也不差代孕这一项啊?

所以我们才要禁止。

工作必定是辛苦的,必定是反人性的,这就是生活。

虽然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伦理是一个玄之又玄的东西——但是,你这一个逻辑是一个典型的比烂逻辑。通俗点说,就是当你考试只考了20分时,你对你妈妈说我们班的一个同学的表弟的同桌的外面上课的老师家的儿子考了19.5分那样。这一个逻辑是十分危险的,它能为许多不合理的事情寻找合法性。比如“大麻很糟糕,海洛因更糟糕,所以大麻不用禁,禁海洛因就行了”。所以,我对此事完全反对。

 

好了,张三的提问到此结束。我们接下来继续。当明星、不孕家庭找人代孕酿成的问题上,支持的人往往会用人性、人权作为论点捍卫人的生育权,但是话题转向孕母时又会以契约、合同来作为挡箭牌让代孕者放弃婴儿。这就是“美式双标”。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已经说过,这种劳动形式并不能改变这些国家妇女现状。利他性代孕如果不是幻想,那多半只是以利他这一个名声来进行剥削、奴役。一个问题能滑向罪恶,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迟早会的。之前已经说过90%的人代孕是因为生计,因为穷。就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些女性可以有另外的从业机会比如当工人、白领来维持生活,她们会选择代孕吗?谁会主动去成为代孕者呢?

接下来我们回到郑爽同志(你们可能很惊讶我竟然能讲回来)。在我国,选择海外代孕的人大多都是明星。我尊重所有人的选择,不对客户和代孕者本身进行人身攻击。郑爽,她的职业我可以将它称作为“偶像”。偶像不同于歌星、影星。歌星向大众输出的是他们的歌曲,影星输出的是影片。偶像不同,偶像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偶像不一定要是歌星、影星等等,而歌星、影星也不一定是偶像。

偶像这个职业,从本质上来说卖的是这个人的“人设”。可能不太贴切,但是这已经是我想到的极致了。创建一个人设是十分困难的,郑爽同志如果亲自生子,那么就相当于她的人设里要加上一个“生子”,这一系列转变是十分困难的。

我查了郑爽资料,了解的虽然不是特别详细,但是大致觉的郑爽现在的人设就是一个“青春饭”(不对别喷我,在下面评论去说就行了)。为了能吃更长的时间,她就请了代孕。我对此无感,毕竟木已成舟,我又不能阻止这一系列事情,况且这与我无关。

只是我认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他人的利益,是十分令人讨厌的。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完》

This post belongs to Column 「随便的道德文章」 .

9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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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nd
    Author

    如果一个技术的发展,只会让一部分人受益,而让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损,那么这种技术进步是不是有必要? (摘自网络相关视频评论)

  • Miki_Sayaka
    Admin

    一个很好的辩题

  • GOSEK1

    我每年都讲,太经典了(罗翔语)

  • wind
    Author

    马克思资本论那一部分我怕过不了审……只能删了……

  • qwer-bet

    我直接好家伙

  • wind
    Author
    qwer-bet:
    我直接好家伙

    这时候竟然又有新人了?(惊讶)

  • Kevin

    强的

  • wind
    Author

    重置了一下,怎么发出来了?

  • lunalovegood
    wind:

    重置了一下,怎么发出来了?

    来重温了 每隔一段时间突然想到了又来看一遍 大概是我的女性主义启蒙之一吧(有点离谱但是真的 知识武装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