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化用户权限,避免权限滥用等事件的发生,根据宪规,制定本站规。

第二条 一切本站用户不得滥用权限,否则将受到站规制裁。

第二章 权限种类

第三条 Flog网站权限分为五等:控制台、管理员、协管员、用户、被封禁用户。

第四条 五等权限顺次递减,等级每高一级,所拥有的权限越高。

第三章 控制台

第五条 控制台为网站最高权限,有改写密码、授予权限、授予信用点、授予经验点、改写文章、删除他人文章、删除文章、修改用户个人信息、发布文章、发布评论、使用信用点与经验点等权限。

第六条 控制台权限的拥有者为网站创建者RSGC2-18 Zhou,除RSGC2-18 Zhou外,任何个体与团体不得拥有控制台权限。

第七条 控制台权限拥有者需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违反站规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章 管理员

第八条 管理员权限为非RSGC2-18 Zhou外用户之所能得到之最高权限,有授予权限、授予信用点、授予经验点、改写文章、删除他人文章、删除文章、修改用户个人信息、发布文章、发布评论、使用信用点与经验点等权限。

第九条 管理员权限的拥有者为现任Flog站长、账号Admin-moderator-conference,除此两者之外,任何个人与团体不得拥有管理员权限。

第十条 账号Admin-moderator-conference的拥有者为全体Flog管理部门成员。

第十一条 管理员权限拥有者需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违反站规进行违规操作。

第五章 协管员

第十二条 协管员权限为Flog网站第三等权限,有改写文章、删除他人文章、删除文章、发布文章、发布评论、使用信用点与经验点等权限。

第十三条 协管员权限的拥有者为现任Flog协管员委员会、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Flog法务委员会除委员长外的成员,以及对网站做出重大贡献或受人敬仰,由站长亲自签署站长令授予荣誉协管员者,除此之外,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拥有协管员权限。

第十四条 Flog荣誉协管员的授予权属于Flog站长。

第十五条 Flog首席协管员拥有协管员权限,但首席协管员内阁成员若无以上职务则不得拥有协管员权限。

第十六条 协管员权限拥有者需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违反站规进行违规操作。

第六章 用户

第十七条 用户权限为Flog网站第四等权限,有删除文章、发布文章、发布评论、使用信用点与经验点等权限。

第十八条 用户权限的拥有者为全体Flog用户,除被按照站规封禁账号的用户除外。

第十九条 一切Flog用户初次登录时即拥有用户权限。

第二十条 用户权限为初次登录所自然赋予,无违规行为之时不得剥夺。

第七章 被封禁用户

第二十一条 封禁用户的使用按照站规进行。

第二十二条 除非违反站规相关条款,否则一律不得自行封禁用户,特别授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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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mil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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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ki_Sayaka
    Admin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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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leted Flog 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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