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Flog网站宪规,制定本站规。
第二条 Flog管理部门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框架下发扬自由主义,充分发扬民主,自由的原则。
第三条 Flog议会由本站人民选举,每次换届时举行大选,以三轮一票制,选出下届Flog管理协商会议,再由Flog管理协商会议内部选举,选出Flog议会代表,再内部选举出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组成Flog协管员委员会,选举首席协管员。法务委员会委员长由Flog站长兼任,并任命协管员委员会中两人为法务委员会委员。首席协管员有自行组阁的权利,内阁成员分别为内阁总理——由首席协管员担任、内阁秘书长——兼任监察部长、首席协管员秘书——兼任财政部长。
第四条 Flog网站人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站规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除外。
第五条 Flog网站选举遵循三轮一票制度,每个Flog网站人民都有且仅有一票,且小号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Flog网站用户中并非本站人民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Flog管理协商会议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各党派代表与无党派人士代表。
第二章 选举机构
第八条 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主持Flog管理协商会议的选举,并组成本期选举委员会。
第九条 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候选人登记,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受理对于候选人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二)确定选举日期;
(三)主持投票选举;
(四)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五)站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第三章 Flog会议代表名额
第十条 Flog管理协商会议的代表,由全民公投报名产生。
Flog管理协商会议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七人。
Flog议会由Flog管理协商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第十一条 Flog管理协商会议的代表候选人,按自愿报名与各党派领导人提名产生。
每一个Flog网站人民都可以报名参加Flog议会竞选。
班级各党派主席可以提名本党最多3人参选,但其他党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报名参选。报名时间为一周,应当在举行正式选举之前一周完成报名。
本届Flog议员若想要连任,则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提出辞呈并申请连任,此时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
Flog议会代表理论上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总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十人。
第十二条 Flog议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若候选人不足,则应当延长报名时间,此时本届Flog议会可以申请延长任期至候选人数到达规定人数。
若候选人总共五人,则直接任命其为新一届Flog议会代表。
第十三条 选举委员会汇总报名与提名信息后,应当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三日以前公布。
第十四条 选举委员会或者Flog议会秘书长应当向本站人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包括其所属的党派与该党派的总体概述。候选人理论上应当在选举前完成一篇选举演讲稿,并发布于Flog网站(非国际版)或在线下发布。
第五章 选举程序
第十五条 Flog议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第十六条 在选民参选Flog议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在Flog管理部门账号设置的报名专栏中报名。选举则均由线下举行。
第十七条 Flog议会在选举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时,由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主持。
第十八条 Flog议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线下投票的方法。
如遇选民不能选举的情况,其不可委托他所信任的人代替他投票
第十九条 选票上应当写明(投票人用户名)投票给(被选人用户名)。此时相当于投票人给被选人投赞成票,给其他候选人投反对票,若最后没有投票,则视为弃权票。
第二十条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不能参加,则算作弃权票。
第二十一条 投票结果由该候选人所得票数顺次排序,所得票数的前五名当选Flog议会代表。
第二十二条 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本站规确定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
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或者Flog议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予以公布。
第六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二十三条 Flog议会的代表,受选本站人民监督。本站人民有权发表对Flog议会代表的不信任动议,此时应当立即展开管理协商会议全体参加、并邀请举报人为临时人民代表的不信任投票,若其所得反对票多于赞成票,则应当予以罢免。
第二十四条 若有Flog议会代表缺位,则应当再次发起为期三天的报名活动,选举补位Flog议会代表。
第二十五条 当一名协管员缺位的时候,由其他两位协管员代理,并由管理协商会议补选。
当两名协管员缺位的时候,由剩下一位协管员与一名人民代表代理,并由管理协商会议补选。
当三位协管员都缺位的时候,由全民公投补选;在补选以前,由Flog议员暂时代理协管员职位,并由管理协商会议补选。
第七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相关规定的,依站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站规永久删除其账号: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管理部门成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由法务委员会予以停职处分,降为普通用户,并剥夺其下次选举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二十七条 选举委员会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站规调查处理;需要追究责任的,及时移送法务委员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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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T09:46:04Z1
Miki_Sayaka
Admin Author 2021-11-10T09:57:34Z1